5月1日,亭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亭林派出所反映龙泉村4064号后面小沟中有人将猪肉倾倒在此,民警也已通过沿线监控录像确认车辆与当事人信息
5月1日,亭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亭林派出所反映龙泉村4064号后面小沟中有人将猪肉倾倒在此,民警也已通过沿线监控录像确认车辆与当事人信息
5月1日,亭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亭林派出所反映龙泉村4064号后面小沟中有人将猪肉倾倒在此,民警也已通过沿线监控录像确认车辆与当事人信息。锁定违法事实后,执法队员随即约谈当事人,经调查询问了解到所倒的100余斤猪肉是当事人杨某在4月29日采购好后放在车上,准备于第二天配送给闵行区某酒店,但在配送当天发现这些猪肉有些变质,遂未配送,猪肉就一直放在车上。5月1日凌晨,当事人杨某联系龙泉村某蔬菜种植户采购蔬菜,后驾驶车辆从闵行至龙泉村装运蔬菜,在装运前就将车上100余斤切好的变质猪肉倾倒在龙泉村4064号后面小沟里。执法队员当即就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,责令其将猪肉清理完毕,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。 疫情当前,乱倒垃圾影响市容环境的同时,垃圾中可能潜在的细菌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。居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做好个人防护,也要加强环境卫生意识。中队将继续加大街面巡查力度,严查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,做到防疫不松懈,工作不停歇。